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发文批复
原则同意
灌云县及所辖伊山镇等乡
(镇、街道、农场、盐场)
连云区及所辖板桥街道等乡
(街道、农场、盐场)
土地利用总体规划
修改方案调整
这次调整究竟
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
具体有哪些乡(镇、街道)
一起来看看
省政府关于调整连云港市连云区及所辖板桥街道等乡(街道、农场、盐场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
(苏政复〔2019〕31号)
连云港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审核批准连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》(连政发〔2019〕14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连云区及所辖板桥街道、朝阳街道、高公岛街道、猴嘴街道、连岛街道、宿城街道、墟沟街道、徐圩街道、云山街道、中云街道、前三岛乡、东辛农场、海军农场、青口盐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修改方案。在连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,将55.9873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,76.1427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;将55.9873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;将76.142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。规划修改后,连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确定的允许建设区、限制建设区、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。
二、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。你市要指导连云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,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、有条件建设区、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布局调整,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质量有提高、生态有改善,确保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,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。
三、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。你市要指导连云区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,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,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。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,统筹安排各类土地利用活动。城镇村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,不得擅自突破。
四、认真组织规划实施。你市要指导连云区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,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更新。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,规范规划实施管理,提高规划实施效率,确保实现规划目标。
江苏省人民政府
2019年5月1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省政府关于调整灌云县及所辖伊山镇等乡(镇、街道、农场、盐场)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
(苏政复〔2019〕32号)
连云港市人民政府:
你市《关于审核批准灌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的请示》(连政发〔2019〕15号)收悉。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灌云县及所辖伊山镇、杨集镇、同兴镇、四队镇、圩丰镇、龙苴镇、图河镇、下车镇、东王集镇、燕尾港镇、侍庄街道、小伊乡、南岗乡、五图河农场、灌西盐场、洋桥农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修改方案。在灌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建设用地规模减少50公顷(有偿转让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出建设用地规模指标50公顷)的前提下,将2234.9497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;将1077.0323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,266.4569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;将266.456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。规划修改后,灌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891.4605公顷,限制建设区规模增加891.4605公顷,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。本次规划修改安排灌云县规划流量指标1300公顷,增划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1897.2425公顷,你市应指导灌云县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,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。
二、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。你市要指导灌云县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,对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、有条件建设区、限制建设区进行规划布局调整,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质量有提高、生态有改善,确保不突破调整后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,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。
三、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。你市要指导灌云县依据调整后的允许建设区规模边界,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规划审查,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。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管控作用,统筹安排各类土地利用活动。城镇村建设用地必须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内选址,不得擅自突破。
四、认真组织规划实施。你市要指导灌云县依据经批准的规划修改方案,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数据库更新。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,规范规划实施管理,提高规划实施效率,确保实现规划目标。
江苏省人民政府
2019年5月1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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